中访网数据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公告配资咨询平台,审议通过了新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遴选程序,强化公司治理结构。核心内容包括明确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比须过半,委员会召集人必须由独立董事担任。规则细化了委员会的核心职责,即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并对人选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与评估,向董事会提出明确建议。同时,规定董事会若未采纳委员会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具体理由并披露。此外,新规完善了委员的提名、选举、任期及会议召集、表决等具体议事细则,要求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此次议事规则的修订与完善,是格力电器持续优化董事会决策机制、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预计将增强董事及高管选任的规范性与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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